close



臺北市「100年歌仔戲觀摩匯演」甄選須知&入選團隊


一、目的: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辦理臺北市100年歌仔戲觀摩匯演,
     以公開甄選的方式,徵求演出企劃書,
     本館再邀請學者專家評選出優秀的歌仔戲劇團及節目進行觀摩匯演,
     以發揚歌仔戲藝術之美。

二、指導單位:臺北市政府

三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文化局

四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

五、 活動時間:預計自100年08月12日(週五)至08月26日(週五)辦理
       (農曆07月13日至07月27日)

六、活動地點: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公園

七、甄選內容:
  (一)甄選適合戶外公演之歌仔戲劇團至多15團,
     其演出內容為改編傳統劇目或新編劇目皆可,
     以能發揮劇團自我藝術特色與創意之作品為主。
     非原創性劇目需取得原創作者的版權使用同意函。
  (二)需搭配現場文武場人員伴奏,不得以錄音方式演出。
  (三)演出時需搭配唱詞、字幕。
  (四)劇目長度以120分鐘至150分鐘為限,入選團隊每團演出一場。

八、甄選辦法:

  (一)參加資格:在臺北市依法登記有案之歌仔戲劇團。
  (二)繳交資料:參選團體需備齊「團體立案證書影本」及「演出企劃書」。
          其中,演出企劃書以A4大小橫式繕打(必要時得折疊成A4尺寸),
          左側裝訂,並加編頁碼。
     演出企劃書應包括以下內容:
     01.封面請註明劇團名稱、演出劇名、聯絡人、聯絡方式(包括:電話、傳真、電子信箱)。
     02.演出劇本(無完整劇本者,須提供情節分場大綱)。
     03.劇團簡介(300字以內)。
     04.劇情說明(500字以內)。
     05.表演特色(300字以內)。
     06.演出時間長度。
     07.主要演員及其他參與演出人員之名單、文武場樂師名單。
     08.製作演出預算表。
     09.檢附參演劇目之劇照至少五張。
        (照片請提供JPEG檔,解析度300dpi,大小約300K,並存入光碟)。
     10.其他附件資料:剪報資料、海報、節目單或演出光碟。影音資料請標註評選播放段落。
     11.注意事項:
        (1)演出企劃書須繳交一式十份;
           演出企劃書內容及劇照請燒製光碟一份,隨同紙本企劃書一併繳交;
           若需提供附件資料,請提供至少一份。
        (2)上述繳交資料內容未備齊者,通知補件,以一次為限。
        (3)演出企劃書及附件資料恕不退件,請自留底稿。
  (三)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00年05月13日(五)下午17時止
  (四)收件方式與地點:郵遞請以掛號方式,寄至105-54 
             北市八德路三段25號3樓 【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-研究組】收。
             信封請註明「劇團名稱」以及「臺北市九十九年歌仔戲觀摩匯演甄選資料」。
             郵戳為憑,逾期概不受理。
     1.郵遞:請以掛號方式,寄至103-49 
          臺北市迪化街一段21號8樓 【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大稻埕戲苑 洪小姐 收】。
          信封請註明「劇團名稱」以及「臺北市100年歌仔戲觀摩匯演甄選資料」。
          郵戳為憑,逾期概不受理。
     2.親送:上班時間親送至臺北市迪化街一段21號8樓 大稻埕戲苑辦公室。
          (上班時間:週二至週五09:00~17:00,週一休館)

九、甄選方式:由本館聘請傳統戲曲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之,
       入選名單將於本館網站及門口公告欄公佈。

十、 其他相關規定:

  (一)本館補助各入選團體所需之演出經費,每一劇團獲補助之金額以新臺幣壹拾參萬元為限。
     上開經費包含演出費、團員保險費、餐費、行政雜支、人員交通費、該場錄影版權授權
     非營利使用、扮仙及字幕執行等。
     (以上皆含稅,並以承辦單位為扣繳義務人,依法扣繳10%所得稅)
  (二)凡入選團隊之演出企劃書中所列主要參與演出人員名單,
     如有任何變動,須徵得本館書面同意。
     主要演員須為劇團之駐團團員,不宜外聘,並不得跨團演出。
  (三)入選團隊須製作唱腔文字投影字幕,以利演出時播放。
  (四)節目內容如有涉及著作權或侵權相關規定者,
     入選團隊須自行全權處理,主辦單位概不負任何責任。
  (五)本館提供舞台設施、字幕板、基本佈景(金殿、大廳、房間、郊外)、
     字幕投影機、燈光音響、觀眾椅等設備。其餘設備道具各劇團應視演出需要自行準備之。
  (六)整體活動之宣傳由本館負責,各劇團需配合參與和本次演出相關之推廣與宣傳活動
     (如:宣傳記者會、媒體專訪等。)劇團並須配合提供演出劇照,俾便製作相關文宣品。
  (七)承辦單位將為每個劇團演出作錄影工作,以為活動紀錄,演出團體請須配合。
  (八)入選團隊得由本館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後續採購事宜,
     經協調後如入選團隊未能依主辦單位檔期安排,則由備選團隊依序遞補。
  (九)活動演出地點、時間如有異動,經本館與入選團隊協調後另行安排。
  (十)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(如:颱風、地震等),主辦單位得更改入選劇團之演出時間。
  (十一)主辦單位得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標準辦理各項扣稅事宜。
  (十二)其他未盡事宜,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辦理。

十一、洽詢方式:本資訊將同時公告於本館網站(最新消息),
        諮詢專線(02)2556-9101#216 大稻埕戲苑 洪小姐(研究組)
        電子信箱 hungyc1101@gmail.com



100年歌仔戲觀摩匯演入選團隊

發布機關: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
發布日期:2011-05-30
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0年05月30日
發文字號:北市社研字第10030238201號
主旨:公告本館「臺北市100年歌仔戲觀摩匯演」入選團隊。

依據:100年05月25日「臺北市100年歌仔戲觀摩匯演」劇團評選會議紀錄。
公告事項:入選團隊為(依送件順序)
     武童歌劇團宏聲歌劇團小飛霞歌劇團葉如琪歌劇團
     飛鳳儀歌劇團薪傳歌仔戲劇團鴻明歌劇團新國聲歌劇團
     一心戲劇團


100年歌仔戲觀摩匯演演出日程表

100年歌仔戲觀摩匯演
演出時間晚間七點整
演出地點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公園
     (龍山寺前廣場捷運龍山寺站一號出口
     台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一段145號

演出日期

演出團體

演出戲碼

08/12(五)

藝人歌劇團

刁蠻公主

08/13(六)

宏聲歌劇團

英烈豪傑之戰太平

08/14(日)

薪傳歌仔戲劇團

大双囍

08/15(一)

鴻明歌劇團

一文錢

08/16(二)

一心歌仔戲劇團

賢臣迎鳳

08/17(三)

飛鳳儀歌劇團

台灣奇案之二-夫妻情

08/18(四)

葉如琪歌劇團

杜回教主

08/19(五)

明華園天字戲劇團

柳家店

08/20(六)

小飛霞歌劇團

青龍與白鶴

08/21(日)

臺灣春風歌劇團

鍘美案

08/22(一)

新國聲歌劇團

明鏡高懸

08/23(二)

明珠女子歌劇團

馴夫記

08/24(三)

鶯藝歌仔戲劇團

千里兄弟情

08/25(四)

武童歌劇團

甘國寶






 

轉載:台北市立社會教育館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aiHa_OPER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