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舞台 - 99年度戲劇類、舞蹈類創作節目甄選演出
一、參加資格:
(一)於國內登記立案之演出團體
(二)具公開表演能力之個人
(三)具策劃製作能力之個人
二、甄選名額:由送件申請創作甄選之演出團體中甄選出優秀演出團體共一團。
三、甄選內容:公開創作甄選節目之內容為戲劇(含音樂劇)、舞蹈等類,
所送件之演出節目須為全新創作之劇目、舞碼、非翻譯之劇本且未發表及演出者為限。
(一)本館得視本館年度演出經費數依「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與其他機關
合作辦理活動實施原則」與入選團隊合作辦理演出分攤製作演出經費
並依雙方出資比例分配票房淨收入。
(二)提供演出檔期:99年09月13日至99年09月19日
四、演出地點:「城市舞台」(臺北市八德路三段25號)
五、評選審核內容:
(一)團隊登記立案證明乙份。
(二)團隊或個人相關經歷證明乙份。
(三)節目企劃書乙式十份。
(含預定演出日期、演出內容、演出者簡介、製作群名單及簡介、與節目內容相關之介紹)
(四)節目演出經費預算表乙式十份。
(含企劃費、人事費、宣傳品設計印刷費、節目單、錄影費、錄音費、演出費、
舞台裝台、燈光音響、保險費、餐飲費、旅運費、記者會...等其他因演出
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均應詳列,裝訂於企畫書後)
(五)近三年演出節目相關影音資料。(請提送DVD一~三份)
六、送件時間及方式:即日起至99年01月29日 下午17時止(如以郵寄方式送件,以郵戳為憑)
(一)親送:上班時間(09:00~12:00;14:00~17:00,
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)至本館三樓推廣組。
(二)郵寄:105-54 台北市八德路三段二十五號,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推廣組收
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『城市舞台99年度戲劇、舞蹈創作甄選』。
七、評審:
由本館邀請學者專家七至九人組成「城市舞台99年度戲劇、舞蹈創作甄選委員會」,
就團隊過去營運狀況、展演計畫等內容予以實質審查,
評選結果預計於甄選委員會議後一個月內公告於本館網站,
另本館保有議價、議約權,俟雙方簽約後始得決行。
八、其他事項:
(一)演出企畫書中應詳列演出宣傳推票計畫及詳細票房分析。
(二)演出售票票價結構(包括票別、票價及張數)應先提列演出企劃書中。
(三)如參加創作甄選團隊已送申請並取得本館城市舞台99年度檔期者,得以原取得之演出檔期辦理本案演出。
九、詢問:
本資訊將同時公告於本館網站最新活動訊息,
洽詢徴選內容請於上班時間電洽(02)7759-5931分機326 王學宇先生。
十、附件:99年創作甄選演出甄選須知、99年城市舞台創作甄選申請書
轉載:台北市立社會教育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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